第九十二章 半步先天-《我在美利坚当道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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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云压城城欲摧。
鬼神再次闪现在了王诩背后,伸出了那双泛着深黑色幽光的利爪,这一次,甚至那深黑色的鬼爪之上燃烧起了幽绿色的火焰,带着一抹狞笑,袭杀而来。
只是,这一次的王诩,不再是被动的防御闪避。
刹那之间,一缕金光破夜,好似染红万里层云,照进无边的昏暗之中,洒落一地光明。
鹰首护法绽放金光,高悬于天空之上。
感此大日东升、日夜交替之变,闭目中的王诩缓缓睁开双眼,类似金芒凝重,看到五光十色,看到紫气腾空,而虫鸣声、爬动声、风声、低语声,清晰地传入耳朵,带走了俗世的嘈杂,焕发出生机的脉动。
“抱丹坐胯”一抱之间,全身的血刹那全部涌到小腹丹田,浓缩成一个小点。而全身的各个部位失去了血液流动,而导致眼睛看不到东西,耳朵听不到东西,舌头尝不到味道,大脑中没有意念。
无眼耳鼻舌身意,无色声香味触法,好像重新变回了母亲胎盘的婴儿。
这只是一瞬。
一瞬之后,生机,从丹田那一个小点蓬勃而出……
拳术中的最大爆发力,就是取这一下抱丹返胎的寂静,浓缩凝聚到极点,然后突然勃发,敛聚小腹的血一下爆开到全身,就好像刚出胎盘的婴儿,哭声嘹亮,四肢突然舒展,生机强大。
婴儿从母亲胎中出来的一刹那,生机爆发最为强大。
拳术最高境界通丹道,也就是模仿这一下从死到生的爆发力。
但这不是结束。
这仅仅只是开始。
鬼神利爪接触后背肌肤的同时,那破开的肌肤上溢出的鲜血,不再是鲜红之色。
而是纯金的血。
绽放着金光的血。
纯阳真气,金光法力,随着抱丹的一刹那,与肉身合而为一。
精气神合一,虽然只是一刹那之间,爆发出来的力量,也是恐怖的。
对于阴邪之物,更是恐怖。
仅仅是那血,就是至刚至阳的纯阳之物,能破诸般邪祟。
霎时间,鬼神露出惊恐之状,接触了王诩肉身的那只利爪犹如泼上了硫酸,腐蚀出阵阵黑烟。
猛然一退,鬼神便要再次钻入中阴界,退避三舍。
但这次一钻,没入大半个身子之后,却是剩下那双利爪在阳世,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拉扯着它,阻止它离开。
它的鬼爪之上,残留着王诩至刚至阳的气息,不为中阴界所容。
正当它聚集阴气磨灭这道纯阳气息之时,王诩已经动了。
好像是琴弦一下崩紧的声音,一只手上朝着鬼神留在阳世的那双鬼爪抓去,手上的青筋,全部绽了起来,条条好像大蚯蚓缠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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